21岁的女子因与情人闹矛盾,自己想不通,便在入住的宾馆点火烧被子欲自杀。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后曹某来到413房间看到曾某睡在房间内,便与曾某发生了争吵并打了徐某一个耳光。后来曹某、曾某先后离开了房间。徐某心里很难受,就产生了自杀的想法。于是徐某从房间内的梳妆台上拿打火机将床上的被子点燃,火势顺着床沿烧起来了。后该酒店保安听见消防警报声,找到起火源后将徐某救出并组织灭火。
经鉴定,该酒店被烧毁的床架、被子等物品价值5349元。案发后徐某委托其姐姐徐某某赔偿光明山水酒店20000元钱,光明山水酒店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案发后又能赔偿光明山水酒店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徐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