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手机短信,衡阳县法院民事庭副庭长谭建宝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彭某是个孤儿,1990年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同厂女工许某,1992年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并落户李某娘家衡阳县西渡镇。彭某与李某结婚后感情一般,但由于彭某嗜酒,每次醉酒后就打骂妻子,酒醒后又后悔不已并无数次出具保证不再重蹈覆辙,尽管妻子旧痕未愈新伤又添,但还是一次又一次容忍。二年前,同在外地打工的李某在又一次遭受毒打后离开彭某到另一个城市谋生。日前,李某以彭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案子承办人就是谭庭长。
谭庭长在给被告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时了解到,彭某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属实,但每次酒醒后彭某都后悔不已,且自从李某出走后彭某就发誓再不沾酒,且已实际现在戒酒二年,只是现在李某不相信彭某会真正戒酒,不愿回家与彭某共同生活也不愿与其沟通。谭法官想只要能把双方召集起来一起做调解工作,夫妻完全有和好的可能。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打工,如果没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就通知当事人来法院,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谭庭长又想到了通过手机短信沟通的方式。谭庭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双方当事人,让双方当事人自己沟通的同时也随时与法官保持联系,包括随时咨询法律问题,随时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愿望。通过手机短信在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12天里,三个手机里互发127条短信,李某终于愿意跟彭某面对面沟通。
利用手机短信调解离婚纠纷,成了衡阳县民事庭法官的又一调解途征。仅8月份,该院就通过这种方式调解离婚案17件,案件调解率节节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