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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十年 五旬夫妻“第二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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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 丽 华  发布时间:2011-09-09 10:45: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县法院洪市法庭成功调和了一起夫妻分居长达十年的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及其家属一起高高兴兴地离开法庭。

原告刘某与妻子朱某1984经他人介绍相识,次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女。九十年代初,农民工多数进城务工以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妻子朱某屡次与丈夫商讨加入该行列,遭到丈夫刘某的反对,朱某对丈夫安于现状心生不满,遂于2000年抛夫弃女离家出走。刘某多年等待无果,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得起诉离婚。

洪市法庭受理该案后,原告的二个女儿分别找到承办法官胡青松,诉说十年未见母亲的辛酸和迫切希望母亲回归家庭的愿望,大女儿还把自己结婚及生孩子所刻录的蝶片留在法庭,恳请法官能找到母亲并转达自己的意愿。

夫妻十年未见,原告全然不知被告的下落。胡法官多次走访被告娘家和所属的村组,终于找到了被告。

当胡法官说明来意并转达其女儿的意愿后,朱某颤抖着双手从法官手中接过蝶片,迫不及待地观看。朱某流着眼泪看着蝶片,当看到小外孙出生三天时的照片,朱某突然伸出双手站起身象是要抱住蝶片中那个小可爱。这一切都被胡法官看在眼里。

开庭的那天,原告来了,原、被告的二个女儿及从未见过面的女婿也来了。朱某带着愧疚的神情牵着二个女儿的手说着对不起,大女儿把蝶片中的孩子五岁的可可带到朱某面前,当听到那个稚嫩的童声“外婆,我们回家”时,朱某再也忍不住地抱住孩子放声大哭。胡法官适时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当时恰逢协管法庭工作的专职审委刘义浩来法庭检查工作,看到这个情景也加入了调解行列。

刘专委的调解技巧“亲情感染法”派上了用场,在刘专委和胡法官的调解疏导下,终于化开了这对五旬夫妇分居十年的矛盾与心结。原告刘某对自己当年的消极倦怠作了检讨,被告朱某对自己近十年来对家庭及女儿不管不顾感到愧疚,表示今后将与丈夫好好生活,原告刘某同意与被告朱某调解和好。一对分居十年的夫妻终于握手言和。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