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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与异性网上聊天 夫欲纵火自焚领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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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1-09-27 09:22:07 打印 字号: | |

因发现妻子与异性网聊,便怀疑妻子有外遇,遂买桶汽油上丈母娘家准备自焚。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15月,被告人刘某与其妻肖某在广州打工时,发现其妻在网上与异性聊天,两人为此争吵。肖某便到深圳打工,两人一直未见面。被告人刘某怀疑其妻有外遇,便产生轻生念头,想死在其妻的娘家。

201162713时许,被告人刘某从广州回耒阳,并在城北路某加油站购买100元钱(约13.35)的汽油。19时许,被告人刘某将汽油倒在其岳父肖某秋租住在耒阳市灶市某路91号二楼(该楼一楼为房东周某居住,三楼为梁某居住)右侧房间里,欲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时,经在该房间里休息的谭某、肖某斌及时劝告和制止,被告人刘某放弃了掏出打火机点火的犯罪行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因与其妻闹矛盾,便将汽油倒在其岳父租住的一栋居民楼里,欲放火自焚,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刘某在实施放火犯罪过程中,能够听取别人的劝告和制止,在关键时刻放弃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系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在侦查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判过程中亦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取得了其岳父、岳母和妻子的谅解,有从轻处罚情节。综上,对被告人刘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