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失明妇女欲诉离婚法官上门立案调解
分享到:
作者:谭敏燕  发布时间:2011-10-08 08:26: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祁东法院黄土铺法庭接到一个来电,一女子在电话里咨询法庭关于起诉的一些事项。在交谈中,法官得知女子彭某想与其夫管某离婚,因双目失明,家里距法庭有一段路程,所以先咨询法庭起诉需要的材料,以免走弯路。

因彭某失明,行动不便,办案法官因案制宜,决定前往彭某家办理彭某的案子。经过十几分钟的乡村之路,法官到达彭某家。在彭某的口述下,法官记录了彭某的起诉被告、事实和理由。彭某诉称:原告彭某系再婚,与前夫生有一女,离婚后小孩由原告抚养。2002年正月与被告管某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生一男孩,2003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近两年因管某不务正业,爱好打牌,未尽家庭责任,致使彭某携女外出乞讨谋生。现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官当场为彭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当即与管某取得联系。管某回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对管某的批评教育,释法说理,管某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表示以后痛改前非,对双目失明的妻子更多一分疼爱,尽力担负起家庭责任。在管某的一声声肺腑之言中,彭某终与管某达成和好协议,破镜得以重圆。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