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解成功几宗民事案件,感悟出点门道,那就是法官想要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就要扮演好以下几种角色:
一、亲切沉稳的主持人。其实法官在法庭上本身就是一个主持人,比起一般主持人还有法律赋予法官的特殊权威感。但法官要与一般主持人一样,在仪表上要整洁而大方,言行上要沉稳而亲切。在调解时要把握好节奏,采取灵活方便的形式进行调解,避免当事人情绪失控给调解带来负面效应。要有效地驾驭调解全过程,在法庭上的当事人可能出现对叫对骂的情形,作为法官在主持调解时要沉着、冷静、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说服工作,让势不两立的双方当事人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相互谦让,最终寻求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二、善解人意的心理学家。法官在调解案件中,听完当事人陈述后,不要简单地批评做得不对或言辞失当的当事人,而是要认真分析他们行为的心理成因、人格特性和心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就像医生对病人的治疗要对症下药一样。从分析当事人行为的起因、特点和可能出现的情况,而让当事人认识到这种行为发展下去的后果。作为一个调解案件的法官,要成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心理学家,既要把握胜诉一方当事人急于执行的心理,也要把握败诉一方当事人不服输想要最后一博的心态,这样才能把调解建议说进当事人心里。
三、善于思考的法律服务者。法官在调解案件中更多的是起到释明法律和提供法律意见及调解方案的作用。从审判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来看,民事案件调解中,讲法不如讲理,但讲理一定要在讲法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将法、理融合,提出一个既合法又合理的调解方案,是需要法官开动脑筋、认真思考的。耒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