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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 四年纠纷二小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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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丽华  发布时间:2011-11-04 09:2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县法院得采取诉调对接,成功地调处一起欠款纠纷案。

李某与成某系同学,2006年成某因做生意需要缺乏资金立据从李某之借现金6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一年。因成某资金一直回不了笼,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偿还欠款,李某多次电话催款,成某认为李某不讲同学感情,逼债太堪,李某认为成某不讲信用,欠债不还。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李某怒气冲冲来到法院要求维权。

负责立案的汤伟民法官得知了案件背后的情况,立即询问李某愿不愿意诉前调解,李某表示同意。汤法官电话与成某取得联系后,成某来到了法院。但双方心里都着一口气,双方未能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汤法官立案后及时把案子送到了审理庭。

在移交案卷时,汤法官把案情向承办法官作了简述,承办该案的法官是民一庭庭长汪向东。

  看到坐在立案庭的原、被告,汪庭长立马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他充分把握一个“诚”字,运用法官的亲和力和感染力,用一个普通人的善良之心、平常之心、诚信之心、公正之心真诚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寓法于理,寓法于情,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答应在三日内支付欠款,原告撤回起诉。四年未解的纠纷,经过立案庭与审理庭的紧密配合,仅用二个小时的时间就顺利调解成功,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避免了诉累,还缓解了审判压力,从而实现了诉讼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