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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花木十六袋 损坏财物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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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敏  发布时间:2011-12-15 09:19: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偷盗花木引发的损坏财物案,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到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7月的一天,被告人段某等人聚在家中闲谈,聊到隔壁村有村民用捡来的杜鹃花枝进行栽培,成苗后可卖出赚钱,遂一拍即合,决定晚上租车去衡阳市区投剪杜鹃花枝。晚上十点左右,他们来到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内,几人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镰刀采用剪刀剪、镰刀割、手摘的方式盗剪了近两亩的杜鹃花树枝,共十六袋。凌晨两点左右,被师院保卫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

珠晖区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纠合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五被告人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王福员说,很多人认为剪点花花草草是小事情,但是只要达到一定的数量就构成违法犯罪,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花木是用来美化环境的,私自剪除是一种极不文明的现象,大家应该自觉抵制,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来源:珠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