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 自开展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衡阳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定司法为民的理念,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用心体谅当事人的疾苦,主动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通过人大主任会议的努力,在县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县情,立足实际,在全县首次建立了标准10万元/年的执行救助机制,并制定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对执行案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有效预防了“执行难”引发的社会不和谐因素,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目前,已有3名困难当事人进入申请救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