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染上毒瘾,且屡教不改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妻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肖某离婚。日前,祁东县法院黄土铺法庭赶赴佛山,在戒毒所内审结此案,双方调解离婚。
原告王某与被告肖某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次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1998年12月开始,被告染上吸毒恶习,并经常以戒毒为借口找原告要钱买毒品。独自支撑着家庭的原告知道后多次劝诫,但被告陷入吸毒深渊无法自拔。2009年被告因吸毒被人告发,在衡阳市强制戒毒中心强制戒毒六个月,释出后仍然恶习不改,2011年5月在深圳龙岗吸食海洛因时再次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至今仍在广东南丰强制戒毒所内强制戒毒,对肖某心灰意冷的王某遂诉诸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通过与被告多番沟通与教育,最终让被告萌生了悔意。从对妻子和孩子好的角度出发,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协议婚生女由原告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