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反映后,执行局立刻调卷,经过到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旷某反映的事实属实,遂集中力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很快做出扣划银行存款和扣留工资收入的强制措施,并积极寻找在株洲的被执行人,并取得联系。经过反复做工作,并施加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两个被执行人感觉法院此举是动了真格,终于表示积极还款,请求法院按照他们内部合伙的比例承担还款责任,而不是按照连带责任任找一人承担责任。对于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意见,法院审查认为没有违背法律规定之处,遂对1.3万余元债务进行分割。
该案的顺利执行,兑现了南岳人民法院为党执行、为人民执行的承诺,充分彰显了南岳法院服务南岳经济建设,建设和谐美好家园的决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