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 耒阳法院执行局积极参与“大走访”活动。二月初以来,全局20余名干警坚持带着感情、带上法律、带着责任,进村入户,零距离、面对面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活动。始终把“听民意、排民忧、解纠纷、办铁案、促和谐”作为执行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趁着“大走访”东风,掀起一场“办好案、多办案、快结案”的新高潮。1至3月,该局执结各类案件141件,案件执结率86.50%,其中和解执行案件69案件,和解结案占整过执结率的48.93%,一批陈年“僵局”案件得到了执结。通过公正执法,高效率办案,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感受到法律至高无上的光辉。
在走访中,该院执行局了解到群众对法院“化解纠纷、促进和谐、提高和解执行结案比率”寄予厚望。为实现广大群众的愿望和索求,该局迅速转变执行理念,积极整改,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执行新举措,要求执行人员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成,三次,背对背调解不行,就改为面对面调解,力争和解结案”。今年3月8日执结的雷某与刘某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陈年“僵局”案。 法院在对该案进行了长达9年的追踪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人员先后更换了三批。由于被执行人有意规避财产,且家住边远三区,法院曾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两次,采取查询、查封等多种强制措施不计其数,但都毫无效果。2012年2月以来,该院执行局调整思路,加大对该案的调解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4次背对背协商,两次面对面调解。本月8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互凉互让的基础上终于达成和解方案,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赔偿38000元现金给申请人雷某,一桩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案件,在耒阳法院执行人员不间断执行9年之后,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今年2月10日,和解执行李某与梁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梁某正在服刑,其妻也与其离婚多年,留下一个5岁的儿子交由梁某的父母抚养,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存款等现金财产,只有一间门面和一套住房,还是在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无法强制处置。假如要被执行人本人履行判决义务,肯定要到四年服刑出狱后,而且还是个大大的未知数。如果,采取强制提取房租的措施,至少要35年。而且,这样长时期的强制提取房租,肯定会激化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的怨恨,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尽快使判决事项得到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次性和解是最佳方案。为此,执行人员采取打“亲情牌”、“强制牌”和“和谐牌”三管其下措施,力促和解。一是积极做被执行人父母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明确告知法院的判决是一定要执行兑现的,积极履行判决义务也是服刑人员的立功表现。父母替儿子履行判决赔偿义务是对正在服刑孩子的一种亲情和精神上的安慰跟鼓励。二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实施查封,提高强制执行的威慑效果。三是反复做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的说服工作,使其明白“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金钱是买不到平安”等道理。执行人员的苦口婆心终于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的父母愿意拿出37000元赔偿给对方,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余款不再追究,双方都愿意吸取教训,重申世代友好相处。
截止笔者发稿时,耒阳法院今年已和解执行结案69件,和解结案率比上年同期上升21.56%,其中,新案47件,历年老案22件,普通民事案件56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3件,10年以上老案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