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晖区法院一审对一起刑事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杨某和黎某采用随机拨打电话让对方猜身份的形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先后五次诈骗被害人52万元。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该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黎某与他人纠合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电话冒充是朋友,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黎某配合他人取款、转账、转移财物,在作案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主审法官邓传晖说,现在利用电话进行诈骗的现象比较普遍,犯罪分子作案手法繁多,常常令人防不慎防,所以,大家在接到陌生电话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三思而后行,别轻易相信对方,如发现有诈骗嫌疑,应该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