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祁东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抢劫案件,劫犯王某作案后潜逃,数年后因其母患病,为尽孝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抢劫罪共犯,且系从犯,并能主动投案自首,鉴于王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日前,祁东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抢劫案件,劫犯王某作案后潜逃,数年后因其母患病,为尽孝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抢劫罪共犯,且系从犯,并能主动投案自首,鉴于王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