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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情侣吸毒贩毒 花样年华双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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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军  发布时间:2012-07-26 11:30:55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 近日,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90后情侣吸毒、贩毒案件,最后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旷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男,1991年3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衡山县,汉族,无业,小学文化,家住衡山县××镇××村。被告人旷某,女,1992年8月22日出生于衡阳市南岳区××乡,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二人系情侣关系。 2011年初,两人出于好奇,开始吸食冰毒。此后,二人毒瘾增大,毒资花费亦大,于是开始共同或者单独实施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从2011年四月份起,陈某单独向吸毒人员谭某、吕某、郭某、王某、高某等人贩卖冰毒达27次,共计10.8克;旷某单独向刘某、吴某、黄某贩卖冰毒3次,约1.2克,其中与陈某共同贩卖冰毒9次,约3.6克。二人将获利所得一面用于进货,一面用于购买毒品继续吸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贩卖冰毒共计14.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旷某向多人多次贩卖冰毒4.8克,情节严重,其行为亦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旷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处罚。鉴于两被告无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