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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显威力 一案结三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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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铁军  发布时间:2012-10-08 11:45:10 打印 字号: | |

 2010年7月31,在祁东县白鹤铺镇境内322国道上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随后引发了三起诉讼案件。其中重伤者刘某某诉柏某某、优某某及保险公司一案经历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结案。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迅速支付了赔偿款,该案没有进入执行程序。但该案在交警部门处理时,被告柏某某、张某某预付伤者刘某某的治疗费2万元,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均未提及,法院亦未列入赔偿标的中,根据判决,被告方应赔偿刘某某147979.49元,该款已全部赔偿到位,现加上预付款2万元,实际赔偿了167979.49元,超过判决赔偿款2万元,该2万元属不当得利,柏某某、张某某要求刘某某返还未果。201294,柏某某、张某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刘某某的银行存款20000元,并提供了财产担保。祁东县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了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刘某某的银行存款20000元。裁定送达后,刘某某主动找到原一审承办法官,要求与柏、张二人和解。经原承办法官做工作,柏、张二人同意扣除李某某一案的赔偿款和刘某某一案的受理费并放弃2300元,刘某某一次性返还柏、张二人11000元结案。

    真可谓是一案结三案了,诉前财产保全显法威。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