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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转向不避车 赔偿21万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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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飞 刘学丰  发布时间:2012-10-29 17:56:39 打印 字号: | |

货车严重超载转向不让车致人重伤,这样的交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希望司机朋友引以为鉴。

20127209点许,被告人谭某驾驶一辆湘D17287中型自卸货车由东往西行驶至G322线11KM+29M地段交叉路口突然往右转弯,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的伤势为重伤;经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谭某在此次事故中转弯时未让优先车先行和严重超载,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谭某的家属已支付王某医疗费31200元;休庭后,被告人谭某已与受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于20121228日支付现金21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忽视交通安全,造成受害人王某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