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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闪烁 国徽在闪耀
——第三届“衡阳市优秀青年卫士”朱彩军的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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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国超  发布时间:2012-10-31 16:55:03 打印 字号: | |
  青春是一团燃烧的火,青春是一支澎湃的歌。在他的青春里,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一身正气,偶有惊涛骇浪,但更多的是平淡无奇。十九年来,他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他崇敬的审判事业,展示了一名当代青年法官的亮丽风采,他就是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朱彩军同志。他先后被市中院授予“社会正义奖”、“服务国企改革先进个人”、“执行能手”,多次被县委、政府嘉奖,今年8月被团市委等单位授予“衡阳市优秀青年卫士”光荣称号。

               青春闪耀正义之光

  1993年秋,朱彩军踏出校园的大门,分配到衡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法庭摸爬滚打整整十年,1999年担任法庭副庭长、庭长,2003年调任民二庭副庭长,2010年调任执行工作局副局长,19年的审判生涯,不仅将他从一个单纯幼稚的毛头小伙磨练成一名正气凛然、经验丰富的青年法官,更使他深深懂得:公正是法院的生命线,正气是法官的灵魂。正因为此,朱彩军同志不为权势所畏,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困,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社会公平正义。2009年6月,朱彩军同志任民二庭副庭长,在主审衡阳县建筑公司破产案中向市某权力部门清收债权时,该权力部门负责人仗着自己部门的特殊,对法院要在其账户上扣划资金百般阻扰,扬言:“你划也白划,我找领导出面你吃不了兜着走。”并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朱彩军不为所惧,毅然在其账户上扣划了应付资金。事后,该部门捏造事实向市某领导告状,引起领导的高度关注。朱彩军同志详细向领导汇报了案情和艰难的协调过程,其严格依法办事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案件最终如愿办结。

  近5年间,他任民二庭副庭长承办诉讼常规案件达100余件,无一上诉,无一因工作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承办破产案件6件,承办破产清收债权案件100余件,清收债权100余万元,无一出现差错,实现无震荡破产,在执行局工作2年,他带领一个执行小组执行案件360余件,执行标的达2000余万元,丰硕的工作业绩使他本人和所在部门屡获殊荣,民二庭连续三年被衡阳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执行局连续两年被县委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

              青春闪耀智慧之光

  李大钊曾说过:“青春之字典,无‘困难’之字,无‘障碍’之语。”在朱彩军同志的青春里,洋溢的是激情,流淌的是智慧。如果不是他的机智、果敢,也许,他的人生将全盘改写。

  2011年9月2日,这一天,在衡阳县法院的执行历史上,是悲壮的一天,更是幸运的一天。朱彩军带领执行法官王振华赴珠海市执行董某某等三人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借贷纠纷案,他们赴珠海市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东门支行,对原已冻结的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珠海分公司2个银行账号进行续冻结。11点20分左右,他们在珠海市农村信用联社前山信用社营业部办理续冻结手续时,遭到自称是珠海分公司2名员工的围攻和威胁,在事态扩大后,他们被巡警带到香洲法院协商,珠海分公司的人一直围着他们要他们立即解冻,并威胁他们:“如果今天不能解冻,就扣留一个人在这里。”随后,法院门口陆陆续续来了20多个民工,还有10多个站在马路两边,香洲法院执行局一时也控制不了局面,珠海分公司的员工强行将朱彩军和同事拖上车,朱彩军用力将同事王振华推下车,王振华一面打110报警,一面电话向本院领导汇报执行受阻情况。朱彩军被他们强行拖上车,并遭到暴力殴打。在车开出大约800米后,朱彩军乘机奋力打开车门跳出车外,珠海分公司的人在后面紧追,被追上,又要将他拖上车,朱彩军用力抓紧车门不肯上车,并见势横躺到马路中间,造成交通堵塞,110出警车很快就到了,朱彩军这才被解救。该案后来得到圆满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三建筑公司珠海分公司暴力抗法被衡阳县人民法院处以30万元的罚款。回想起来,该案执行可谓有惊无险,但如果不是朱彩军急中生智,沉稳应对,将同事推下车,然后自己伺机跳车,横躺街头,造成交通阻塞,引起交警注意被解救,后果将不堪设想。后来有人问及他的感受,他淡定地说:“我不怕执行的苦、累、难,甚至是险,我坚信正义无敌。”是啊,正义激发他无穷的智慧,智慧助他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青春闪耀人文之光

  人文求善,给人以方向,这是圣洁的方向,这是圣洁的光芒。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他亲民,爱民,为民,展现了人民法官爱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崇高品质。2010年5月,朱彩军办理胡卫平申请执行田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该案判决由被告田涛赔偿原告胡卫平经济损失25794.8元。判决生效后,田涛除原垫付的医药费4636.8元外,余款21158元拒不执行。田涛系湖北省钟祥市人,朱彩军按照法律程序将该案委托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执行。经钟祥市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田涛属弱势家庭,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遂来函建议我院对该案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卫平系双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靠城镇低保维持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胡卫平以本案未能执行为由,多次到中央、省、市等地上访。朱彩军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多次向市中院及本院领导汇报该情况,争取从执行救助途径为胡卫平解决实际困难。在他的多方努力下,2011年春节前夕,市中院把胡卫平作为特困当事人解决了12000元,该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为胡卫平捐款,全院干警共奉献爱心款达9800元。当朱彩军将爱心捐款送到胡卫平家时,胡卫平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说:“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朱法官。”之后,在朱彩军的多次建议下,院党组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要求尽快建立执行救助基金,欣慰的是今年初该县已将执行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

                青春闪耀清廉之光

  清廉若水,上善若水。水样的品性让朱彩军同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官对他而言,已不再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他出身农家,家境并不宽裕,但他一直乐于清贫,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有个开公司的朋友问他:“拿这点工资,养家糊口都不够,有什么意思,不如到我公司来。”他只是淡淡一笑:“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他也深知,当事人在身心、在经济上已深受伤害或损害,打官司也是迫不得已,他们向法官请吃、送礼是社会不正之风所蚀,更是不情愿不得已而为之,他怎么忍心接受这样的吃请,他更不能让不怀好意的当事人拉下水。他经常到外地出差,办好了事,当事人心存感激,有的送上钱物作为出差补助,他一概婉拒,并说:“出差是我的工作,工作是我的本份,我怎么能接受你的补助呢。”

  “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朱彩军同志总是这样勉励自己。是的,他的青春是奋斗的岁月,是一首用正义和智慧唱响的赞歌。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