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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三天圆满执结一起涉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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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志辉  发布时间:2012-11-14 10:37:49 打印 字号: | |

衡阳法院网讯  近日,常宁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感谢信:“我这个异乡老人在常宁举目无亲,债务人不愿还款,如果不是法院公正廉明,执行得力,债权难以收回,感谢法官为我付出的辛劳,为表达我的感谢之情,送一幅锦旗以表谢意......”。随后,申请执行人洪起领取了执行兑现款28000元,一起涉访执行案在三天内圆满执结,法院践行了当事人在锦旗上所书写的“依法执行,为民解难”。

申请执行人洪起,四川省金堂县人。2011年3月,常宁市板桥人贺礼保经人介绍向洪起借款40000元,约定十日内偿还,到期后贺未还,洪便向法院起诉。2011年10月,法院判决后,贺礼保仍未偿还借款本息。2011年12月,洪起申请执行。2012年5月执行18000元后,贺便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使执行陷入困局。

近期,洪起再次来到常宁法院执行局,情绪激动,不顾法官耐心解释,扬言法院如再不执行,他将要上访。

该院新任院党组书记陈鸿煦,向主管执行副院长陈社教了解情况后,当即要求执行局加大力度,务必尽快执结,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执行局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分别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和财产进行了核查。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该案承办人三天内六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十余次电话联系,向其阐法析理,疏导教育,又与镇、村干部联系,在法院干警艰苦细致的工作下,被执行人贺礼保最终转变思想,愿意想方设法筹资还款,双方达成了由贺礼保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4000元的和解执行协议,并将下差款项当庭兑现,本案执结圆满。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