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一挥间,我进入衡山县人民法院白果法庭工作已有一年余。细细回味刚参加工作这一年来,点点滴滴涌上心头。从教室到基层岗位,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成长。从走出大学校园踏上基层工作岗位,完全换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对于一个外乡人自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尤其是语言的障碍。面对困难,我只有尽早定位,尽快熟悉情况,尽早进入角色,尽快适应环境。因为我知道自己来基层工作的目的是服务基层,锻炼自我。一年多来,有幸在杨庭长的悉心指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我由开始的懵懵懂懂逐渐进入了角色,对基层法庭工作的各项程序与法律法规也渐渐了然于心。回想自己经历过的每个案件,其中滋味,五味杂陈,有不被当事人理解的短暂的无奈与郁闷,但更多的是克服困难后的成就感,每次案子审理完结后,看到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笑脸都会让人倍感欣慰。总的来说,收获颇多,受益匪浅。
在一年余的工作中,通过去巡回办案,下乡走访调查,让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农村新的变化。广大农村已经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潮,如今的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面貌正在逐渐形成。各项基础设施逐渐完善,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随之而来人民群众的诉求也越来越多,但是农村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人才又相当的匮乏。很多老百姓还不知法,不懂法,不明法。一方面有了违法犯罪行为并不知道是违法,另一方面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却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当老百姓不能从正当的途径解决自己的诉求时,自然就会用武力去解决,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而我们基层人民法庭作为解决基层矛盾的桥头堡,义不容辞的担当起了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任。因此,法庭办案的压力也在不断的加大,在这种办案压力下,通过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运用联动办案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主动深入到广大偏远农村展开巡回办案,下乡调查,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村、组,送到老百姓家门口,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作为一名新人,能够有机会到基层法庭去锻炼自己,充实自己,无不感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光荣和神圣。在这里让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最基层的情况,学习到在书本上根本学习不到的知识和工作技巧。虽然工作累一点,苦一点,但是想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能够切实为广大百姓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心中感到无比的充实和快乐。当看到一起棘手的离婚纠纷在庭长和我的努力下,经过多次苦口婆心的调解,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对积怨较深的夫妻在和谐氛围中又重归于好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被挽回时,当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不仅心中十分欣慰,而且更对这份神圣职业多了一份敬畏。就这样,通过一次次的调解办案,让我深刻明白了在基层法庭“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老百姓的难处就是天大的难处”。在我们看来像“邻里纠纷案件,离婚案件”那是普通的小案件,但是在百姓看来那就是他们一生的大事,因为他们很多人一生才打一次官司,才上一次法庭。只有真真切切的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的问题,才能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社会效果,最终才会得到群众的支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我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深知自己作为一名新人,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从最基层的事业做起。做到多听,多看,多学,多问,多做,多思考,多总结。具备责任心,自信心,耐心,爱心,受委屈的心。坚持公正司法,公平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坚决抵制社会不良诱惑和不正之风。积极在司法实践中谋求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才会在小事情中干出一番大事业。
我深知自己是一名法院干警。必须牢记自己的宗旨和职责,坚持当初自己的选择毫不动摇。坚持扎根基层,奉献青春,从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工作中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挑得起担子。做一名思想上的先进者,工作中的模范者,生活中的表率者。争做一名优秀的法院干警,才不愧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培养。广大农村为我提供了成长的舞台,提供了展示自我的机会,提供了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途径,我将会在这个大舞台上谱写人生重要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