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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不满分手 毁坏前男友农作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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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志娇  发布时间:2012-11-26 10:35:51 打印 字号: | |
  常说“人不轻狂枉少年”,但是年过五旬的村妇吴某虽不再青春年少,却也着实疯狂了一把。失恋的她为了报复前男友,多次趁夜黑风高之际将前男友及其亲属种植的棉花、桂花树苗等农作物折断、毁坏。近日,被告人吴某犯破坏产生经营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0年,吴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谈永恒认识,认识不久双方开始同居。四个月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手。被告人吴某难平心中愤怒,遂开始疯狂地报复被害人谈永恒及其亲属。2010年11月份的一个晚上,被告人吴某将被害人谈永恒种植的五分地面积的棉花折断。2011年11月份,被告人吴某将被害人谈永恒种植的一亩多地的油菜毁坏,将被害人李文强种植的一分地面积的蔬菜毁坏。2012年6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吴某将被害人谈香兰种植的五分地面积的黄豆及400余株桂花树苗折断,并将被害人谈永恒种植的四分地面积的花生、一分地面积的西瓜、一分五厘地面积的绿豆和一排辣椒拔出。经鉴定,被毁坏的农作物总价值为6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为泄愤报复,先后三次毁坏他人种植的农作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达6700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吴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