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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公交脱裤袭胸色魔”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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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朝晖 贺炳仁  发布时间:2012-12-17 16:03: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条“公交色魔脱裤袭胸猥亵17岁美少女”的视频新闻在各网站等媒体广为流传。1211日,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2820上午9时许,被告人向某在衡山县城乘坐六路公交车准备回家。上车后,因为拒付车费,和公交司机发生了争吵。随后,向某发现被害人董某站在司机座位后,便心生歹念,于是身体贴上去,用手摸被害人的脸,被害人退后并说了一句“神经病”。向某不但没有停止骚扰,反而再次摸董某的脸,谩骂董某,并掐董某脖子将其按到公交车的窗户玻璃上,后被车上的乘客拉开。向某在被拉开后,依旧不停地对董某进行谩骂,进而再次冲上去对董某进行殴打,并用手将裸露的下身向董某显示,用手抓董某胸部。公交监控系统记录下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安民警接警后,在公交车上将向某抓获。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衡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在公共场所当众使用暴力强制猥亵妇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向某在2000年因犯抢劫罪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向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