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刘某,逛商店时认为店员看不起自己,便持刀伤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24岁的刘某,逛商店时认为店员看不起自己,便持刀伤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