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的贺某某在工地上不幸坠落身亡,留下八十一岁的老母亲胡某白发人送黑发人。几经周折,工地方的赔偿款却迟迟未到位,胡某及其家人多次到镇、县政府闹访。近日,在衡南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胡某等五人拿到了最后一笔赔偿款。不顾天寒路远,胡某等人特意赶到法院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原来,2011年8月26日,胡某之子贺某某在方某开发的房屋土地上做工时不慎坠落身亡。经当地镇政府和调解委员会等主持调解,胡某及其家人与方某达成调解协议:方某自愿赔偿胡某等五人380000元。但方某支付了200000元赔偿款后就不再履行,故胡某等五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由方某向胡某等五人支付赔偿款380000元的判决,但方某拒不履行。胡某一家五人遂向衡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迅速找到方某进行执行谈话。方某再三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期间,胡某一家五人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几次到镇政府、县政府闹访。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执行法官迎难而上,一方面安抚胡某一家五人,表示法院一定会公正执法,并且会尽力加快执行进度;一方面对方某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希望方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双重压力下,方某表示愿意先履行一部分,余款用二套房屋来偿还。执行法官对方某愿意用房屋抵还的行为表示赞许,并对房屋进行勘察和评估,同时继续耐心地做方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努力协调,最终,方某与胡某一家五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