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陈某被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冻结其账户后,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和解执结。
2011年10月份,陈某经媒人介绍与邓某订婚,于2012年3月同居。期间,陈某共接受邓某彩礼钱50000元。好景不长,陈某与邓某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常因鸡毛蒜皮小事吵架,最终导致感情破裂,直至离婚。此案被祁东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且陈某应返还邓某彩礼钱30000元。2012年12月,邓某向祁东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找到陈某并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陈某一直置若罔闻,在接到执行人员电话后不予理睬,甚至不接听。
经查明,被执行人陈某经营一家店铺,生意红火,完全有履行能力。当执行法官再次找上门时,陈某在家中不开门,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视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为纸屑,明明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心存侥幸欲赖账,能拖就拖,面对此种情形,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决定对其工资账户予以冻结。陈某见动真格了,心虚了,主动找到邓某到法院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过上踏实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