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法院受理一起因玩弹弓射击游戏致学生右眼残疾的健康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倾力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纠纷。
原告奉某、被告唐某均10岁,系同班同学,就读被告常宁市某镇学校。2012年5月11日早到校期间,奉某与唐某开始在教室读书,后双方在教室玩弹弓游戏,由唐某用橡皮筋、空笔管向奉某射击,奉某用书本遮档,在第二次射击时,击中了奉某的右眼。事后,奉某因眼睛疼痛回家,当日下午被送到医院治疗。原告奉某眼伤经医院诊断为右外伤性角膜穿透伤、右外伤性白内障、右虹膜睫状体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三方协调未成后,原告奉某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0515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上,三方的意见分歧较大,矛盾尖锐,三方都不肯让步,承办法官吃透案情后,为了使矛盾不再升级恶化,在庭前、庭中和庭后通过电话、座谈等多种方式反复向三方摆事实、讲法理,示情理,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缓和了三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使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唐某的法定代理人和学校各自赔偿原告刘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费用33000元(已当庭兑现)和27500元,共计6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