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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恋不愿分手 反目成仇动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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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 敏  发布时间:2013-05-07 11:25:30 打印 字号: | |

曾某和刘某原本是一对情侣,但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女方刘某觉得二人性格并不合适,提出分手,曾某多次挽留未果,遂心生恨意,在刘某家将刘某父亲划伤。近日,珠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五个月十五日。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因与前女友刘某存在感情纠纷,便于20128月的一天,提着装有汽油的铁桶,来到被害人刘某家中,扬言要将刘全家烧死,并将汽油倒在刘家大门口及客厅内,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父亲出来制止并与曾某扭打在一起,后刘某的父亲被曾某用烂啤酒瓶划伤头部及左耳部。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该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曾某自愿认罪,并通过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其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故依法对被告人曾某从轻处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硕立说,近年来,这种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呈上升趋势,犯罪往往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发生,事后都悔恨不已,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了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在情侣、夫妻、亲戚还是邻里、朋友间,发生了纠纷一定要冷静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不要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来源:珠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