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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法院反映民事诉讼送达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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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东法院信息材料  发布时间:2013-05-07 11:37:05 打印 字号: | |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是整个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司法行为,事关法院审判的公正与效率。而在司法实践中,送达难已是司空见惯。该院2012年就有近65%的案件存在送达难的问题,所办案件约有40%的时间用于法律文书送达,严重影响了正义、效率等诉讼价值的实现。

该院经调研,发现民事诉讼送达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当事人法律常识匮乏或厌讼心理受送达人认为一旦签收会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而想方设法拒签或拒收,也有部分受送达人恶意拒签,企图以此拖延诉讼过程,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目的。在农村,有一部分受送达人仍然存在自古良民无诉讼的厌讼心理,看见法院警车就躲起来避而不见或利用送达人不认识自己的条件,不承认自己是受送达人。

二是当事人地址变更频繁。在基层法院,当事人中外出务工人员居大多数,他们职业变更快,流动性大,导致地址更迭频繁,而原告起诉时一般提供的是被告户籍上的地址,与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三是基层法院缺乏有效的送达机制。首先,法院一般没有专门化、职业化的送达队伍,而由审判员或书记员送达,审判员既要进行裁判又要参与送达,疲于应付;其次,法院工作时间较为固定,为寻找当事人,经常不得不利用工作外时间送达,耗时耗力耗资源,结果也并不总是令人满意,增加了送达人的工作压力。

四是新民诉法增加的送达方式操作难。基层老百姓使用电子数据和网络的水平偏低,传真、电子邮件等推行困难。另传真、电子邮件以数字信号的方式传递,有遭遇黑客破坏的潜在危险,安全性值得考量。

五是公告送达弊端多。从实际效果看,公告送达的程序意义大过于实体意义,因为公告送达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几乎是送而不达。同时,公告期间长,加之受报纸版面影响,严重影响诉讼效率。

该院建议如下:

1、基层法院成立专业的送达队伍。队伍配备专车、电话、录像设备,只要有人提供受送达人的准确信息,迅速出动,及时将法律文书准确、规范的送达,对拒签或拒收的受送达人,可以录像或照相附卷,证明已合法送达。

2、加强合作,构建送达网络。加强与其他基层单位、组织的沟通联系,使其对法院的送达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构建无形的送达网络,增加送达的成功率,减少因重复送达所导致的司法资源浪费。

3、加强法制宣传。有的放矢,注重对法律文书送达方面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签收法律文书是其权利和义务,规避送达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教育其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尊重对方权利利。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