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是个很新鲜很浪漫的词语,在某些时候,却也变成了无奈和悲哀。
近日,衡山法院师古法庭审结了两起由网恋而结合的离婚案件,最终都以分手散场。原告邹某与刘某,因上网结识,至今结婚已七年有余,而这七年,双方总共不过见面四、五回,相处时间累计不足一个月。同样的刘某与何某,因网恋结婚后也是分居两地生活,至今已分居三年有余。他们共同的结婚原因都是“未婚先孕”。本是陌生的两个人,因为有了孩子,最终组合成为一个家庭。这样的缘分本是值得珍惜的,更应该用心去经营,而因为聚少离多,让时间和空间这个冷漠的杀手再一次成功得手,两起案件都以离婚收场。
因网恋结婚最终各奔东西的案件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案件中不算少数,的确发人深省。通过上网相识的双方,本来感情基础不够牢固,如果婚后彼此缺乏沟通,甚少一起共同生活,便难以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长此下去,离婚便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甚为浮躁的社会,人是否应该沉静下来,多一些对生活和生命的思考,少一分草率,多一分慎重,认真地对待婚姻和家庭,这样才能少一些遗憾与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