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县人民法院界牌法庭调处了一起历经三次起诉,长达五年的离婚纠纷。
朱某与彭某系衡阳县界牌人,自1996年结婚以来,夫妻关系到也和睦,先后生育了两个男孩。然而自2009年起,因婆媳关系等家庭矛盾激发,原告开始走上离婚之路。2009年8月,原告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因被告彭某中止妊娠不足六个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10年4月原告再次起诉,被告誓死不同意离婚,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尔后,原、被告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一直处于分居状态。2013年5月,原告第三次提交起诉状,开庭当天,双方及亲属剑拔弩张,充满浓厚的火药味,承办法官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来回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起历经三次诉讼长达五年之久的离婚纠纷终于一槌定音,十多年的恩怨情仇终于了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