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一时贪念 换刑半年
分享到:
作者:曾芬芬  发布时间:2013-07-19 10:21:49 打印 字号: | |

二十五岁,本是风华正茂正当时,奈何一时贪心,竟偷老农耕牛,触犯国法,面临牢狱之灾。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312424时许,被告人李某骑摩托车窜至祁东县某镇某组,发现该组村民唐某家的牛栏里有一头水牛,遂打开牛栏门将牛盗出。当被告人李某将牛牵至谭某家附近时,发现村民开始找牛,遂打电话联系人开车来装牛,因喊不到车,便将牛栓吊于此,返回骑摩托车时被村民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耕牛,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