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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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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7-24 09:32:03 打印 字号: | |

附件一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确保我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目标的实现,根据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建设为核心,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突出主旋律,争当排头兵、造福老百姓”的总体要求,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营造优美环境,打造一流品牌、塑造一流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推进“四个文明”建设,突出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五个衡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要求

1、班子团结奋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2、队伍政治敏锐、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勤奋敬业、风清气正、整体素质高

3、规章制度健全,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4、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院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净化,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绿化,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环境美化,构建美观宜人的内外环境。

6、文化建设内涵丰富,大力宏扬雷锋精神,让群众感受党和政府关怀;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突出特色。厉行勤俭节约,打造低碳节能机关。干警精神饱满,奋发向上。

7、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反腐倡廉建设效果显著,内部风气正,外部形象好,干警无违法违纪。

8、部门文明创建见成效,单位文明创建成果显著。

三、考评内容

共分十三个方面考评,即: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细则见附件三)。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文明创建领导。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政法委“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杜绝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推行廉政风险排查、廉政承诺,开展“一次廉政专题辅导、一系列思廉读书活动、一场教育专题片、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的廉政教育“四个一”活动。党组定期过好“向党保证、向人民承诺、让家庭放心”民主生活会,实现坚强领导核心。

2、整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升法官道德素养一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贯彻执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增强干警司法良知。深入开展“道德讲坛”、“司法良知教育”“文明餐桌”等活动,增强干警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三是规范文明司法礼仪。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衡阳市法院行为规范手册》,设立司法形象“风采镜”、司法礼仪“监督箱”,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礼仪培训教育活动,推行文明接待制度,争当“文明青年”、“文明法官”。

3、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全力提高法院美誉度。一是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通过学政策、学业务,比创新、比服务、比作风、比敬业、比实绩,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惠民措施,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包片联乡”、“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诉调对接”等活动,健全法官为民机制。三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推行阳光司法,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观摩庭审,增进了解,拉近距离。

4、完善审务政务制度,全面推行科学化管理。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政治学习制度、干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党员法官先进性标准;二是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监督评查和执行工作机制。制定审判工作指导机制实施意见、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案件质量管理办法,一、二审办案规范等制度,试行审务督察工作,落实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政务管理机制。制定加强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的若干规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接待工作规定、关于诉讼费执行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车辆使用等规定;四是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中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办法、对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思想宣传工作考核考评办法、调研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及裁判文书考核考评办法,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全力推行科学化管理。

5、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精雕文明机关形象美化文化软环境。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四室一家”(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文体活动室、职工之家)建设。打造更新、内容更丰富的“文化长廊、文化墙”,重点展示一批反映中院精神和法官风采、风貌的文艺作品。组建文体协会,成立各类文体团队,定期开展活动,增加法院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美化文化硬环境。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抓好楼(院)内外绿化、美化等硬件建设。同时,各庭室要做到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责任到位,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使院容院貌清洁亮丽,做到净、齐、美。 

6、深化部门文明创建工作,夯实文明创建基础。一是各部门负责人与院长签订文明创建责任状,实现“一岗双责”,实行文明创建问责制。二是在本院内部开展创“文明窗口”、“文明庭、局、队、科、室”、“文明办案(服务)标兵”、“文明家庭”、争当“道德模范”活动,调动广大干警文明创建积极性,拓展全院文明创建参与度。三是制订院内文明创建规范,参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制订适合于本院干警评选文明典型规则,年度进行评选,与本院目标岗位考核细则整合,做到奖罚分明。四是积极衔接市文明办,参与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本届争取有12名当选市级道德模范,培养典型,营造氛围。

五、组织领导

根据创建工作需要,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开松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龙飞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如铁同志、党组成员、专职审委曹亚民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系中院内设正科实职单位),欧成生同志任主任。各主管院领导、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六、方法与步骤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是我院继成功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之后再创新高的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更大,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必须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全院上下齐心协力,用一年半时间实现争创目标。

(一)2013年创建工作:

1、认真准备,明确分工20133月至410)。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所规定的标准,分解测评体系,按要求制订各项创建措施。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3410至中旬)。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熟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具体标准和要求,利用墙报、内刊、内网和文艺宣传活动等本院宣传阵地,大力宣讲创建要求,确保全院干警人人皆知、个个参与。各部门负责人向院长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3、查找差距,整章建制20134201130

1)认真查摆问题,找出差距。围绕基础建设、队伍建设、院务建设、作风建设、机制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各部门创建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掌握进度。

2)提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针对查出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创建工作的难点和焦点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逐项落实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抓整改,务见成效。

3)创新活动载体,强化效果。采取新闻报道、宣传标语、志愿者服务、演讲活动等形式,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采取培训、报告会、专家讲座、道德经典诵读、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举办岗位练兵竞赛,定期组织庭审观摩、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服务标兵”;建设“学习型、业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法院,增强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

4、组织评查,评选本院文明典型201312130日)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一次自查,评选本院年度“文明窗口”、“文明庭、局、队、科、室”、“文明办案(服务)标兵”、“文明家庭”,与目标岗位考核奖励挂勾进行奖励。条件合适时,可邀请省文明办到本院指导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整改提高。同时,认真准备图、文、视听等相关申报材料,力争实现软硬件建设项目整凑、质量高,以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形象优良的斩新、美好面貌,积极迎接全国文明委检查验收。

(二)2014年创建工作

1、递交创建申请4月底前,衔接省文明办、市文明办,争取直接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向国家文明委提出申请,调整创建活动方案,健全完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充实具体工作力量。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创建活动再动员,任务再分解、再落实、再造声势,作好最后冲剌准备。

2、强化工作力度5月至9月份,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高素质、高品质、高要求强化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强化基础、制度、文化建设,突出抓好班子和队伍和形象建设,注重细节,整改迅速到位,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组织一次自查验收。

3、总结上报,迎接验收201410月)。根据全年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进行自检,将图、文、视听资料完善整理成卷,向国家文明委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验收。

七、保障措施

1、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是创建工作的组织保证。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各工作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做出阶段性工作部署。文明办负责执行、监督各类方案、制度的落实。

2、严格的考核机制,是创建工作的制度保证。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限,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

度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做到创建工作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目标考核按阶段进行,由文明办进行定期通报。

3、严明的奖惩机制,是创建工作的纪律保证。建立本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考评奖惩办法,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或者违法违纪影响本院整体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依规严肃处理。

4、必要的经费投入,是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经费保障,尤其是硬件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及时提出方案,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其开支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对文明办要在人员、车辆、经费上实行政策倾斜,给以优先保障,达到合理够用,以保证创建办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注意事项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工作,要把这项与干警的政治、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当作大事来抓,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将日常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为院文明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支持,做到部门精神文明建设与院文明创建齐头并进,多作贡献。

2、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就本部门创建文明庭(局、室、科、队)、文明个人、家庭等活动情况建立台帐,同时对方案附件二责任分解担负的任务要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深化、再落实,要体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各部门依照责任分解任务开展的各类活动均要事先到院文明办备案,活动中要纪录图文资料,及时交院文明办归类编印。

4、各部门会议、行政行文、个人学术获奖论文、稿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图文资料或证书复印件均要及时交一份给院文明办备查,其他图文资料及时送院文明办归类。

5、院文明办将每月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开一次碰头会,汇集进度,掌握情况,议定新方案,布置新任务。

6、各部门在430之前确定一名文明创建联络员报院文明办。

7、部门文明创建考评办法,将由院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另行制订,经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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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