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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品抵赌债 抵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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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芬芬  发布时间:2013-07-24 09:52:41 打印 字号: | |
  突发奇想以毒品抵赌债,岂知赌债易偿,罪责难逃。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3年3月28日,被告人陈某以假名在某宾馆登记入住,当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与曹某、彭某、向某一起在该房间内打牌,期间,四人均吸食了由曹某和彭某提供的毒品冰毒和麻古。被告人为偿还打牌时欠彭某的200元钱赌债,便将身上一小包冰毒以30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彭某,彭某在扣除赌债后,给付了被告人陈某100元现金。当晚,祁东县公安局接到匿名报警后,在宾馆房间内抓获了被告人及吸毒人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冰毒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毒品管理法规,维护社会秩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