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父母婚姻不续 养女亲情长存
分享到:
作者:陈映平  发布时间:2013-07-25 08:40:18 打印 字号: | |

723,祁东县法院太和堂法庭一大早就聚集了近二十个人,只因日前达成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今天在法庭领取裁判文书及被告行使第一次小孩探视权。

上午九时许,太和堂法庭庭长及两位法警将原告李某妹及小孩李某某从祁东接到了太和堂。刚一下车,被告李某林及其家属立即上前要求抱过小孩,原告不愿,抱紧小孩大声哭喊,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法警立即上前将二者拉开。虽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因双方之前矛盾激烈,且均不肯放弃对小孩的抚养,导致情绪难控。法官看出双方其实都对孩子有一份深沉的爱,就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僵持,原告最终同意让被告在法警的陪同下,带孩子到街上玩耍。半小时后,被告带着孩子高高兴兴回来,把孩子交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中,矛盾焦点就在于小孩的抚养权。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孩子并非双方亲生女儿,而是在广东抱养的。通过这个案件,我们看到了人间自是有真情,不管夫妻关系是不是可以延续,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永远不会被任何因素阻却,哪怕这份亲情并没有血缘。同时,该案也证明,作为法官,不仅要熟知法律,恰当运用情感等其他方式来解决纠纷,也是一门高超的办案技术。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