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之年,刘某一念之差,公然在繁华街头抢夺他人财物,领刑之后方知悔已迟。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一起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同案犯没有到案,被告人刘某宜按一般共犯处理。为保障公私财物不受非法侵害,依法打击侵犯财产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三十而立之年,刘某一念之差,公然在繁华街头抢夺他人财物,领刑之后方知悔已迟。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一起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同案犯没有到案,被告人刘某宜按一般共犯处理。为保障公私财物不受非法侵害,依法打击侵犯财产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