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雷某虎不懂法,竟在自家地里种植罂粟。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雷某虎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1年10月份,被告人雷某虎在祁东县蒋家桥镇井塘村自己家的三块自留地上种植了罂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虎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种植毒品罂粟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某章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