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我正是成为了祁东县人民法院的一员,并开始岗前跟班学习。通过在各庭室的轮岗学习,达到适应环境、熟悉各庭室主要业务并成长为一个合格的书记员,这是我对自己在跟班学习期间的目标与要求。
我的跟班学习从民一庭开始,话说民一庭是法院最忙的地方,也是学习成长最快的地方。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装卷、签发副本、作庭审记录、写判决书、校稿等成为了我学习的主要内容。我喜欢旁听案件,自己边听边琢磨这案该怎么判,结案后我便借案卷过来读,看看自己与法官想的是否一致,对案件事实和裁判依据的把握是否准确,遇到不懂的问题时,积极向前辈们请教,他们的热情指导常使我豁然开朗。
在民一庭的这段时间,我真切感受到做好一名乡土法官不易。对法官而言,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纠纷类型及不断更新的法律规范,终身学习成了必然之举;面对法律意识有待加强的平民百姓,法官要更加细致和耐心的做释明工作,将法言法语用通俗易懂的方言予以表达;面对纠纷,法官自身必须中立客观,不能让自身喜好或嫉恶影响判断,从而使裁判有失公允。对当事人而言,司法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途径,通过司法途径实现自己的诉求是当事人的期待。当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不一致时,当事人认为自身的权益没有受到保护,难免心生各种委屈和不平。但客观真实是极难复原的,法官只能力求通过证据使法律真实无限趋近客观真实,从而力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好乡土法官不易,但绝不是不做好的理由。作为法官,内心应充满着神圣的使命感和无上的光荣感,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主持并实现正义。乡土法官应深入群众,及时化解纠纷;向百姓送法、普法,提高大众的法律素养;应更多地向老百姓讲法理、讲法规,在乡村逐渐倡导建立起依法、依规范解决纠纷的行为选择模式。
做好乡土法官需要不断修炼自身,我,时刻准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