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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生偷念 一幅十字绣让她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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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发布时间:2013-08-30 08:48:13 打印 字号: | |

一女子酷爱十字绣,到十字绣店装裱自己的十字绣作品时,见到店内有更好看的,便想据为已有,遂乘店老板不备,偷偷放到自己包里。近日,雁峰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罚金四千元。

20121117上午10时许,被告人刘某为装裱自己的十字绣作品,和朋友彭某一起来到位于我市某十字绣店。刘某在店内看到一幅绣着迎客松图案的雅典牌十字绣作品(规格1.9×0.9,价值3880元)十分喜欢,便想据为己有。当彭某离开上厕所时,刘某遂乘店主工作不注意之机,将该幅迎客松十字绣折叠后装在自己携带的蓝色布袋里,并脱下外套遮盖在十字绣上,迅速离开。不久,店主发现十字绣丢失,在离店面二百米处追赶上刘某,刘某不承认盗窃,店主报警。破案后,公安机关追缴十字绣已退还店主。店主对刘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刘某从轻处罚。

雁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物品已退回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雁峰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