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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庭审直播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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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天梯  发布时间:2013-09-16 08:42:10 打印 字号: | |

   2012-2013年,祁东法院图文庭审直播案件5起,均为刑事案件。该院经调研发现,在进行图文庭审直播的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且根据笔者在湖南法院网直播栏目中的调查,这些问题在其他法院的庭审直播中也普遍存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直播过程中的互动性差。打开湖南法院网浏览其中庭审直播的案件,会发现点击率不高,且极少有观众的留言,直播只是法院一方在唱独角戏。其主要原因:1、板块设计不合理。多数中级法院的网页上关于庭审直播均只有一个小方块的图标,一般网友很少会关注到这一块,点击进入的人自然就更少了。有关庭审直播的开庭公告和庭审直播现场都在这一个板块中,网友发现不了这些内容,自然参与观摩庭审直播的人就少了。2、公告时间短。庭审直播的案件常常只在开庭前几天发布网上开庭公告,公布的时间短,网友发现有直播案件的时间也就短了。3、公告的方式单一。庭审直播的案件只在中级法院和高院网站的庭审直播板块进行公告,受众就仅限于登录到这些法院网站的网友,公告的方式单一。笔者所在法院有意识地针对两起网络炒作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在炒作的网站红网上发布直播公告,但是真正关心案情,参与观摩庭审直播的人还是很少。

二是直播记录不能全面反映案情。因为技术和时间等原因,网络图文庭审直播的记录多数是直播员照搬书记员的庭审记录,但是书记员的庭审笔录有很多省略的内容,如有关权利义务的告知内容,诉状及答辩状的内容,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常常只记录了证据名称及页码。如此看不到当事人诉辩意见、看不到主要证据内容的庭审,旁听观摩直播的网友到了休庭对整个案件还是一头雾水。

三是没有在庭审后公布判决结果和判决书内容。网络图文庭审直播只能看到庭审的过程,直播法院并不会在事后将该案的处理结果公布到相关栏目,这会给人感觉案件只了解了个大概,法院的公开工作欲说还休,最关键的内容,还是没有公开,网友的好奇心和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

对此,笔者建议:要真正落实司法公开,真正做到阳光司法就应当将公开做得更加彻底。否则,即使进行了庭审直播,但是案件的原始资料和全部案情未得到公开,还是会让公众产生合理怀疑。笔者所在法院为了澄清事实,也让网友有个理性思考的空间,对两起网络炒作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但是收效甚微。要完善图文庭审直播,使法院和公众均从中受益,一是应当完善庭审直播的公告公示方式,进一步拓宽公开的渠道,要在地方门户网站首页对案件的开庭公告进行公开。二是要改良网站布局,将图文庭审直播放在更加显眼的地方,或者如同省高院一样以列表的形式在首页予以展示。三是直播员尤其要注意不能照抄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在有些方面要更为具体,要以让听众、看官弄清楚案情内容为宗旨,原、被告的诉辩意见要尽量具体详细,对有些重要证据要进行内容介绍和说明。四是要在开庭后在同一网站公布案件进展详情:一审、二审的裁判情况,判决书内容,当事人判后态度等。总之,就是要让网友能够从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中,尽可能多的了解案情和案件的原始资料,以此来争取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