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被告于2003年年底相识恋爱,2004年9月在祁东县步云桥镇民政办登记结婚。2008年10月,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2009年春节,被告又重燃爱火,与原告于同年6月复婚,并生育一子。分分合合,又再续前缘,还孕育了爱情的结晶,原、被告本应该童话般的“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今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纷争又起,于是,原告诉致法院,要求“第二次”离婚。
祁东法院在立案受理了这个案件之后,承办法官经过前期调查,认为本案案情特殊,如果在他们熟悉的环境中审理此案,既能最大化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又能便利群众,遂决定巡回审理此案,并依法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开庭之日,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前到场布置了巡回法庭,并准时开庭。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合法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对被告仍然怒气难消,怨恨交加,但意气小于证据,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针对这个情况,承办法官尽力安抚原告的情绪,竭力向他释明关键证据的法律效力,力劝其以幼子为重,珍惜夫妻缘分,多和被告沟通,争取和被告和好。庭审结束之后,原告表示将主动与被告联系,争取在法院的帮助下,与被告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