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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入校”中的不足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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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天梯  发布时间:2013-10-22 08:38:46 打印 字号: | |
  祁东法院自2013年开始实施“司法三巡”活动以来,已经送法入校20余次,涉及十多所中小学,受到了大多数学校的欢迎与赞誉。但经调研发现,在送法入校的活动仍存在一些不足,致使其预期的作用和影响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上课内容形式单一,学生听课兴致不高。送法入校,主要由资深法官进行授课,上课形式还是老师单方讲,学生单方听,互动性差。虽然内容中插有典型案例,但是法官用类似于判决书的表述方式进行授课,不够形象生动、缺乏亲和力。

  二是以小课堂为主,普法的覆盖面不高。现阶段的送法入校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即法官随机决定上课的学校,再由学校随机决定听课的班级。一堂课听课的学生只有四五十人,普法的受众面较窄。且选择普法的学校多为小学、初中,对犯罪率相对高发、接受能力更强的高中学生反而涉及较少,普法的覆盖面不高,重点不突出。

  三是尚未建立长效机制,教学内容缺乏连贯性。法制课一般只在某一个班级开设一次,教学内容常常局限在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对未成年的自我保护方法及相关民事法律规范涉及较少,教学内容缺乏连贯性,不够系统,学生吸取的知识有限。

  笔者认为要真正有效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首先要让学校与法院建立其联系,由法院定期派法官到共建学校进行普法宣讲,学校应当尽量安排大课堂,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听课。尤其是违法犯罪较为高发的高中学校,更应当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其次,要创新普法形式,将多种教学方式结合,借助漫画、板报、普法电影、短片、庭审实录等载体,提高学生听课的积极性。还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亲自感知法律的神圣与庄严。第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教学内容的系统性,让学生有个循序渐进的理解和吸收过程。第四,法院在学校的交流过程中,也要有针对地对学生思想动态进行摸底,对部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进行重点辅导与教育,做到防患未然。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