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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法院:建立执行威慑体系 破解法院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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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周拥军  发布时间:2013-10-28 08:38:56 打印 字号: | |

为了不使赢了官司的当事人只拿一张“法律白条”,树立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以来,雁峰法院强力推进执行威慑体系,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的“老赖”们,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在该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多个“老赖”终于将剩余的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吴某就是这样一名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到最后主动履行的典型。原来2012624,李某与吴某两人在菜市场因买卖不成相互指责谩骂,继而升级为厮打,造成了李某人身损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判令吴某赔偿李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吴某不服,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自觉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要求吴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或到法院与李某协商处理此案,但吴某拒收法律文书并不予理采。经查,吴某在某菜场贩卖猪肉制品,月收入6000余元。2013619,法院对吴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次日凌晨四点,吴某因突发急病被送至衡阳市中心医院入院治疗,其亲属以法院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打伤了吴某为由,要求法院赔偿其住院费用5000余元,组织人员到法院闹事,并向有关部门及红网大肆发帖污蔑该院暴力执法。雁峰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对吴某反映的“违法执行行为”展开了实事求是的调查。经调查核实,执行人员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并无违法行为,法院遂以书面的形式对吴某进行了答复。吴某出院后,继续耍懒,以法院违法执行,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但雁峰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并不畏惧,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继续执行拘留措施,吴某鉴于法律权威,主动到法院承认诬告法院执行人员打人行为,并赔礼道歉,希望与李某和解,经和解吴某将赔偿款23000元一次性偿付。至此,案件在该院的执行威慑体系下,圆满执结。

来源: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