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文,曾任民盟石鼓支部第一届、第二届支部主委,民盟石鼓总支第一届、第二届副主委、民盟衡阳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兼职导师、南华大学人权与公法理论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石鼓区第一届、第二届政协委员。高级政工师。现为石鼓区第三届政协常委,石鼓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政协委员、优秀盟员。
立足本职,做业务精英。法官是法律精神王国与现实王国的守望者。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刘少文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业务精通,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纠纷,审判实践善于总结创新,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案件、敏感案件。在立案审判、涉诉信访、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卓有成效,曾两次在全市法院、全省法院荣获征文一等奖。与人为善,齐力构建庭室和谐氛围,提高庭室凝聚力和向心力,其所负责的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涉诉信访文明窗口”。衡阳中院、湖南高院、最高法院三级法院官方网站对其负责的部门工作进行了报道。
珍惜平台,做优秀委员。政协是大家庭,政协是大学校,政协是大舞台。刘少文连续三届担任石鼓区政协委员。如何把政协这个平台用好,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各方面工作出谋划策,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一直以来是刘少文委员关注、关心的问题。刘少文委员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他始终站在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法律高度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把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履职以来,积极撰写提案,是撰写提案最多的委员之一,《关于加快合江改造步伐,力促区域经济提质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并做大会专题发言,就合江区域工程改造,提出了“四个到位”的措施,一是权力回归到位,二是市场机制到位,三是政府服务到位,四是监督职能到位。受到了与会领导、与会委员的高度赞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刘少文委员关注民生、积极撰写社情民意信息,是撰写社情民意最多的委员。其撰写的《废除案件领导签发制度势在必行》、《民事诉讼中的几点乱象应引起重视》、《诉讼费流失现象应引起重视》等社情民意信息量大、所提措施操作性强,已引起省、市领导的关注与重视。
传播技艺,做教学能手。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的刘少文有着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对于法律教学情有独钟,他时常说:法律是一门追求正义之事、避免不正义之事的技艺,作为法官在法律教学、传播法律技艺方面有丰富生动的案例资源,对法律规定有更直接更深刻的理解与感受,工作之余,刘少文不忘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奉献于社会,近年来,他应邀参加法律教学、法律讲座20余次,得到应邀单位、学员的好评,免费发放自己编写的诉讼指南500余册,为有关单位及学员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技艺作出了一定贡献。
革命烈士张志新同志生前有一句很朴实的话:“人活着,总得有个坚定的信仰,不光是为了自己的衣食住行,还要对社会有所贡献。”意大利伟大诗人、文学家但丁有一句名言:“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这些质朴的语言包含着深刻的人生道理,不管是在审判岗位还是政协舞台或者三尺讲台上,刘少文以其扎实的业务能力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人生的道路上他用自己的辛勤耕耘阐释着这种信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着这种追求,求真务实,胸怀大爱,精彩绽放,不断地实现着自我超越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