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太和堂法庭调解了两起特殊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并且赔偿款当庭兑现。
原告陈某与被告陈某某是隔壁邻居,更是未出“五服”的同宗亲人,因为原告新建住房的窗户朝向问题,原、被告大打出手,经鉴定,双方均为轻微伤。在法院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告陈某某又就此事坚持另行诉讼,要求前案原告陈某赔偿损失。
由于两案是基于同一事实的相同当事人,法官决定合并审理。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互不相让,考虑到双方既是邻居又是亲人,在开庭前,法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的证据,仔细核对相关发票,公平划分责任。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协调,两案最终调解结案,赔偿款当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