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青年朱某前,处心积虑与人谈恋爱,只为骗人钱财。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0年9月,被告人朱某前通过QQ聊天方式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左某。被告人购买了一张名为“王磊”的假身份证,谎称自己名叫“王磊”,长沙市人,家里很有钱,以此骗取左某的好感和信任。自2010年9月至2012年年初,被告人朱某前假装和左某谈恋爱,多次虚构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家人急需用钱等事实,骗取了左某14万余元,并将所骗取钱财挥霍一空。2012年春节前,左某发现了被告人朱某前的真实身份,得知自己受骗上当,要求被告人朱某前还钱。被告人朱某前多次推诿,拒不还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真实身份,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前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后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私财物不受侵犯,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