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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法院春节执行“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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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敏  发布时间:2014-02-18 10:32:49 打印 字号: | |
  岁末年初,既是万家团圆的美好时刻,也是执行工作开展的良好时机,一些常年在外打工或躲债的被执行人都会回家过年。为此,珠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硕立及主管执行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军的指挥下,打响了新年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攻坚战,1月28日至2月14日,该院共出警42次,执结各类案件21件,标的金额34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权威。

             领导带队 物质倾斜

  为了确保此次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该院从1月初就开始安排部署,集中执行案件范围包括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金融债权等。在集中执行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各项硬件装备优先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局加配车辆一台,并要求法警队、办公室等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支持执行局搞好执行工作,确保要人有人,要车有车。在清积活动开展过程中,杨硕立院长亲自抓,从部署方案到检查落实,从案件协调到后勤保障,始终亲临一线,参与其中。主管执行的田军副院长更是每次积案执行必参加,每次协调工作必到位,有效确保了此次集中执行工作取得了实效。

             弱势群体 优先执行

  在此次春节期间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该院将申请执行人家庭特别困难的案件做为执行重点,各个突破,确保申请执行人过个好年。例如,该院正月初二执行完毕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崔某及其妻子均系聋哑人。2012年12月底,崔某坐在家门口转角处休息时,被被告人曾某驾驶的一辆无牌大货车后轮压到脚,事故发生后,曾某委托其朋友将崔某送到医院,自己则将货车开走,在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后,曾某便不愿再做出任何赔偿。2013年5月申请执行人崔某诉至珠晖区法院,要求曾某做出赔偿,2013年5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赔偿崔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即前往外地打工,难寻踪迹。2013年11月,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崔某也因身患癌症住院治疗,家庭极为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局法官田晖先后六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并坚持大年三十晚上蹲守在其家附近,最终找到被执行人,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执行局局长唐玉林和田晖亲手将钱送到崔某的病房中,让其安心治病,崔某感激不已。

             攻坚克难 成效显著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新年开头便官司缠身往往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事情,该院执行法官就是抓住了被执行人的这种心理,在岁末年初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于有抵触情绪的,不厌其烦做好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硕立说,谁也不愿法官大过年的三番五次来到自己家中,谁也不愿意亲朋好友看到自己总是被法院法官找,所以,案件的履行到位率通常要高于平时。珠晖院正是抓住这一契机,开展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为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该院执行局将全执行局干警分为三组,每组由一名院领导或局领导担任包案领导,如有外出执行需要,以组为单位进行,对于每一起未执案件,由包案领导亲自带队,直接负责,坚持案件到人,责任到人,切实提高执行效率,21件案件得到执结,取得了显著成效。
来源:珠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