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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劝解 夫妻共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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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玮尉  发布时间:2014-02-26 10:01: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归阳法庭成功劝和一对夫妻。

  原告以夫妻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诉称其与被告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生活中经常有吵闹,夫妻之间缺乏照顾与关爱。经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谭某经人介绍后相识,自由恋爱,自主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育有孩子,婚姻基础牢固。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不辞辛苦,数次耐心疏导,动以情晓以理,劝诫原、被告双方珍惜夫妻感情。原告念及曾经的夫妻感情,愿意给被告和好的机会,在开庭审理前,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该院认为,原告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依法予以准许。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因素,办案法官希望每对有矛盾的家庭都能积极正确的化解家里的琐碎纠纷,共建美好的家园。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