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峰法院审结了因骗婚被抓的男子贺某竟再次通过婚介骗财案件,被告人贺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25 500元。
雁峰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1年4月,被告人贺某通过婚介机构认识了欧某某,不久,二人同居。同年5月,贺某谎称帮耒阳一老板办理煤矿开采证需要垫资费用,向欧某某“借”款35 000元,并承诺获取80万元报酬后买套房子与欧某某结婚,欧某某信以为真。与此同时,贺某还以同样借口向欧某某的妹妹欧小某“借”款,并承诺事成后付给欧小某10万元,欧小某也被贺某多次骗走现金20 500元。同年6月底,贺某得知欧某叔叔颜某某正为女儿找工作一事发愁,遂称可以安排颜某某之女到附一医院药房工作,并以送礼、找关系、交保证金为借口,多次骗取颜某某现金70 000元。同年9月初,贺某借口到长沙办事离开欧某某,之后,断绝与欧某某及其亲属的联系。
雁峰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巨额回报为诱惑,虚构为他人办理煤矿开采证需垫资、安排工作需送礼等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贺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5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如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