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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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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其军 刘倩利  发布时间:2014-02-28 09:21:46 打印 字号: | |
  民事调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重要途径。在现实工作中,调解是广大民事法官所公认的难题,但其终是一门学问,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可循。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调解工作提出几点心得体会,希望对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首先,要足够重视。调解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缓和矛盾,改善关系,同时也能降低司法成本和执行风险,从而真正做到事结案了。只有在心理上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才能不畏难,才有足够的动力及耐心去做调解工作。

  其次,要足够耐心。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各方面意见,让当事人把话讲完,把理辩透。很多当事人打“官司”就为了争口气,让当事人的情绪得到恰当的宣泄,有利于调解工作的良好开展。再从思想道德方面及法律规范方面进行耐心的沟通、教育,促使当事人从法律、亲情、道义等各层面考虑案子,从而为双方作出合理让步打下良好的基础。本庭受理过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系90后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均坚持不要小孩(两个女孩,一个两岁,一个一岁)。承办法官从父母抚养义务之法律规定及亲情伦理之道德义务进行了多番调解,并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

  最后,要足够有技巧。通过查阅书面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以及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很迅速的把握该案的争议焦点及背后真正的诉因,摸清当事人内心的“底线”,降低当事人过高的心理预期及利益需求,抓主要问题解决主要矛盾,从而能够主导全局,找准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这样的调解意见就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及履行。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文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