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因盗窃罪获刑一年两个月的51岁被告人周某,刑满释放不满一年,又因盗窃罪锒铛入狱了。近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3年9月下旬的一天下午, 被告人周某窜至祁东县步云桥镇竹山村,发现被害人陈某家的房子没人住,就从屋后砸门入室,将被害人陈某家的两桶散装菜子油、两把旧锄头、两把旧耙头、两个旧高压锅、一个烧水的铝锅、铜线、一台小型水泵、两台电风扇、一台排风扇、两根20米两相电缆线及850元现金盗走。几天后, 被告人周某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进入被害人陈某家,将其家里的22套套装香皂、三袋洗衣粉、二块马头牌肥皂、一台索爱牌DVD、十瓶啤洒以及完好的四捆带皮铜线偷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搬家”让被告人周某上了瘾,2013年10月2日晚上11点多钟, 被告人周某再次潜入被害人陈某家预谋“搬家”,熟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刚好在家的陈某逮个正着,并扭送公安机关归案。
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周某系累犯,但能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